今天看到本地有政策,在工业区工作的人,年薪达到十万,就可以四五千一平方买到工业区附近的房子,老公也正好每个月工资一万五左右。我问了一下公婆,他们说老公名字不在现在住的房子对应的房产证上。那就正好符合。看过考虑买。结果婆婆回复,你结婚时候买的那个小房子卖了,你们再考虑买新的吧!(小房子是我爸爸出钱给我买的)。竟然把主意打到我爸爸房子上面了,虽然是我名字,但是是因为要还贷才写的,还贷也是老爸在还。去年老公把工资全部给婆婆,我就跟老公吵翻了。我跟老公要钱,老公回复我,他不欠我的。婆婆把钱全部存了十年定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