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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弟子赎回国外的鲁国奴婢,拒绝国家奖励,孔子却骂他伤天害理

关于战俘被卖为奴婢,有这么一个故事。春秋时期,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,如果鲁国人在其他国家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(多半是战俘)。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,那么国家会给他们赔偿和奖励。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,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以重返故国。
孔子有个弟子叫子贡,很有钱,他赎那些鲁国奴婢后,拒绝了国家的奖励,因为他觉得为国分忧是应该的,何况自己也不需要这笔钱。按说,做好事不求回报是件好事啊。可是,孔子在知道这件事后,不仅没有夸他,反而骂他伤天害理。

为什么呢?孔子说:“世上万事,不过义、利二字,鲁国的法律,既照顾到人们心中的‘义’字,救赎落难的同胞,同时又照顾到‘利’字。事后国家给予奖励,让这个做好事的人没有损失。这样,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,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。现在你这么做,的确为你自己赢得了声誉,但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‘义’的要求。以后,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回报的人,可能就会被人嘲笑,国人就会问他们,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呢?你这么做,是把‘义’和‘利’对立起来了,所以不是好事,而是可恶的行为。”

果然,自那之后,很多人就对落难的同胞视而不见了。因为他们没有子贡那么有钱,如果赎人后回去向国家要补偿,又会被人骂,很多鲁国人于是不能返回故土了。

细细品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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